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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儿吾友:
见字如面。汝之进展,虽艰难险阻,却如石缝新芽,令人振奋!‘润物细无声’之策大善,此乃扎根现实之智慧。
关于绣品合作社之构想,思路极佳!此正为‘经济独立’之实践。以下数点,或可参详:
一、启动之资:可试行‘份子钱’之法。入社姐妹,视家境宽裕程度,自愿缴纳少量铜元作为股本,积少成多。此钱非为牟利,只为共担风险、购置统一丝线布料、支付必要之杂费(如请托可靠中人)。份子钱数目务必微小,重在参与,令每位姐妹皆有‘主人’之感。账目须绝对清晰公开,每笔收支皆由众人推举监督(如明兰心细可担此任)。
二、统一议价与拓展销路:
1.
中人:初期可选信誉尚可之‘揽头’(专为绣坊收散活之中介),然需谨慎,佣金比例务必谈妥,立下简单字据(碧云父或可暗中相助)。长远之计,雪儿需亲自或与碧云、明兰一同,设法直接接触城中信誉较好之绸布庄、洋行买办。展示吾等绣品之独特(如新式花样、精工细作),建立直接联系,避开中间盘剥。此需胆识与耐心。
2.
差异化:吾等绣品,除传统纹样外,可尝试融入清新雅致之自然花卉(如先生曾提及后世流行之写实风格)、或寓意美好之新式图案(非龙凤呈祥之类),形成特色。此点可发挥明兰之灵性。
三、风险控制与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