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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者都具备时,既可以实现‘观’,或者说看到的作用、现象。
‘观’为因,‘法’为果。
佛法云:立法为先,法为真实。
那么所谓的‘观’,这时就不仅是一种看破世间万物,追本溯源的方法,更是一种‘观念’,一种认知流程。
观法为先,并止于法。
是为止观!
也正是理解了这些,才让宝玉对三尸的压制有了更大的把握。
......
宝玉静修的生活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那被他救治男孩儿父母,也就是吴青夫妇再一次带着儿子找上了寺里,为的是专程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