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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监侍者跑来,见火势甚猛,已不可救,便立于门外催请:请夫人出舍,以避大火!
伯姬在屋内答道:我闻妇人之义,若傅母不在,不可单身于夜间出于寝室。
内监见火舌已窜上房梁,急道:傅母不在,我等入内,背负夫人出舍避火可否
伯姬急道:不可!男女授手不亲,礼也。我闻妇人之义,若保姆不在,宵不下堂。
众人未蒙主母答允,不敢入室相救,伯姬遂死于火中。
画外音:这位伯姬,不愧是鲁国公女,生于周礼发源之地,拘泥礼法如此,实令今人心惊胆寒。其口中所谓傅母,实为奶妈;保姆者,实为侍女。当时周礼所谓妇道,有一条规定:不许女子独自一人夜间外出,若非要外出,亦需有女伴相陪。今人一看便知,其实是为保护长女少妇,恐夜间独自出门遭遇色狼,而设此条规定。伯姬却胶柱鼓瑟,死守此令,不肯变通。尤为可笑者,鲁伯姬于成公九年出嫁宋国,至此年约六十岁,尚拘泥授手不亲之律,恪守夜不下堂之规,宁死尤不肯让半男不女之太监内侍相救!
周景王三年,郑国执政卿子产陪郑伯礼聘于晋,未得晋平公及时接见。子产大怒,使从人尽拆驿馆围墙。
平公使人责之,子产答道:郑公千里来贡,晋侯不见,是为失礼在先。且贡品太多,不拆围墙,无处放置。若失于盗,我寡君难承其罪!
晋侯闻之,急忙接见郑伯君臣,优礼以待。
同年,吴公子季札至鲁,叔孙穆子使乐工歌咏《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