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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平常就三个爱好,读书睡觉和打游戏。读书是他与生俱来的爱好,倒不是他有多好学,只是他很享受读书时那种脑袋空空什么都不用想的状态。上到《中华上下五千年》的高大上烫金书,下到《快乐生活一点通》这种堪堪几页的小册子,阳皓辉读的又多又杂,而且多亏了自己的好脑瓜,凡是他读过的书内容他基本都能过目不忘,这让他总能在写作文时别的人还绞尽脑汁搜查挂肚的凑字,他却已经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篇,辞藻丰富语句优美,范文基本没商量。不过这也加深了同学们对他的厌恶感:“果然是个怪物!”至于睡觉,那就是阳皓辉的天性所致了。他是个天生怕麻烦怕到要死的人,如果给他个选项让他排两路队,一队人很多但饭好吃,一队没人但是味道堪比猪食,不用想,阳皓辉会很乐意昂昂的叫着向着没人那队跑过去所以他才养成了嗜睡的习惯,对阳皓辉来说睡觉是最能体现“不麻烦”的事,两眼一闭两腿一蹬直接完事。几乎在每节课都能看到阳皓辉趴在桌子上梦游蓬莱的场景,当然这种行为也引起了周围人的厌恶——妈的你睡觉不听课都考的比我们高!
算起来玩游戏倒是他最不擅长的一个爱好了,说来说去阳皓辉也只会玩lol这一个游戏,至于近期流行的什么绝地求生或是掘地求生,他实在是玩不来。一方面是他对fps游戏无感,另一方面是电脑确实带不动。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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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一台周老板借给自己用于回家加班的电脑,听说是清华同方时代留下来的,颇具年代感。
当初倒也不是他自己入了lol这个深坑,只是周围的同学都在玩,为了凑出些共同话题阳皓辉才强迫自己进了这条不归路。虽然后来他发现这条“不归路”还蛮好玩的。他花费了四个月从一个超级菜鸟成为了超凡大师级别的玩家这也理所当然的被别人看成是“怪物”的象征了,因为阳皓辉后来才知道,以一般同龄人的水平想到达这个段位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然“小学生”三个字也不会从一群社会群体进化到现在游戏里的特殊群体。
“真烦啊。”阳皓辉挠了挠额角,他明明是打算打两盘游戏发泄一下心中的不快,却没想到三战三败让他更不快了。
冷风机依旧呜呜的运作,蝉虫依旧挂在树上努力的鸣叫。
脸颊上隐隐的火辣辣的痛,阳皓辉的皮肤洁白,红通通五个指印清晰的像是印染宣纸的朱砂,那是周老板今天给他的留念。
挨骂阳皓辉平日里是司空见惯了的,对于一个没爹没妈的孩子周老板可没什么顾及,电话里当着面他都能骂的人鸡飞狗跳,一嘴泼墨一样的东北腔彰显着东北老爷们这个种族强悍的战斗力。只要一脚踏进电脑摊,什么“瘪犊子,那旮沓,削他”这类的词汇就不绝于耳。起初阳皓辉倒还会因为周老板的喝骂而愤怒,不过现在他也已经学会充耳不闻的去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