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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病情加重,医生建议为他换一种好药,你为啥不同意?”主审法官道。
“因为我没有钱,给父亲用好药,需要我哥和我姐出钱,所以,我要跟他们商量,他们同意后,我才能表态。”
“征求你哥你姐的意见了吗?他们怎么说?过后你给老年服务中心回电话了吗?”
“这个......,因为当时比较忙,我把这件事忘了,既没跟我哥我姐商量,也没跟老年服务中心联系。”
“于是,老年服务中心为了稳定老人的病情,他们自作主张,为老人换了好药,你们对此不认可吗?”
“是的,没有得到我们的允许,擅自替我们做决定,显然违背了我们的意愿,所以,我们不认可。”
赵律师马上接了过来,“根据老人入驻时,家属与老年服务中心签署的服务协议第七条之规定,如果老人突发疾病,在暂时跟其家属或亲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为了挽救老人的生命,老年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使老人得到及时救治。所以,我的委托人按照协议规定办事,没有任何过错。”说完,老赵把协议呈送给主审法官。
“原告谁过来,看看这是不是你们亲自签署的入驻协议?”
因为当初是李家老二将其父亲送到老年服务中心的,协议自然是他跟服务中心签署,到了跟前,法官拿着协议,翻到签字页,让他辨认是不是其亲自签名。
李家老二心知肚明,他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最清楚,所以,只象征性地往协议签字页瞟了一眼,“没错,是我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