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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还用需要请乐队啊,我们三个赤膊上阵就能搞掂了”本来坐在一旁无所事事的关正飞听到还要请人,立即大大咧咧道。
“嗯,你们确定可以了?”何志明看了看关正飞,然后又把问询的目光看向卢东杰。
“当然啦,想当年读书那时候,我同阿杰夹band(组乐队),横扫全港十八区中学校际比赛,拿奖都拿到手软,录个伴奏还不是湿湿碎,简直掂过碌蔗”关正飞一脸豪气地说道。
卢东杰笑了笑没有说话,六十年代,受到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四的影响,香江兴起的夹band潮流,已经可以说是到了五步一楼,十步一阁的程度了,到处都听到有人在讨论夹band的声音。
当然了,有钱的就夹folk
Band,,拿着高级装备,打扮的斯斯文文,没钱的穷鬼就夹飞仔band,拿着个木音吉他,在家里对这个录音机练歌,通常有演出活动,他们几支飞仔band之间还要相互借电吉他、贝斯去演出。
想当年,每当要赶场演出,卢东杰和关正飞两人就地骑着一辆电单车(摩托车),在大马路上风驰电掣奔驰穿梭着,时常弄得也是灰头土脸,真正是十足一个飞仔的模样了。
“helen,你按照卢生刚才所讲的起草一份合约,我带他们先去看看录音室”何志明对着一旁的helen吩咐道,然后站起来笑着对他们三个作了邀请的手势。
“早就听讲你们录音室的实力是业界数一数二的,今次有机会终于可以见识一番了”伊光笑着跟在何志明后面,他虽然没在这个录音室录过音,但对这个录音室却是早有耳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