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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过资料,不是有几个协会可以对词曲作者的权益和歌曲版权提供保护吗?宋亚追问。
你是说ASCAP(米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协会)、BMI(美国广播音乐协会)这些吗?古德曼解释道:首先,他们只会为协会会员的权益提供服务,想成为会员你必须交一笔钱,BMI贵点,ASCAP便宜些,然后你还得有公开发表作品,你有吗?如果有,他们一般会给你发个邀请。
没有,我是为我的第一首歌来做法律咨询的。宋亚如实回答。
你看,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古德曼摊开双手:没有公开发表作品并被邀请,你没资格成为会员,而不成为会员,你又难以公开发表作品,这是个悖论,对吗?
宋亚有点晕,那么版权呢?我的词曲版权不会丢掉吧?比如被音乐公司强占什么的。
古德曼笑了,这种可能性避免不了的,好莱坞养活了那么多的经纪人、经理人、律师、会计师啥的,为什么?不就是因为这种事情太多吗?
还是那句话,找个好经纪人。他再次建议。
如果我遇到了一个‘不好’的经纪人呢?照你所说,我没有公开发表作品,就没有经纪人看上我,而没有经纪人看上我,我就一辈子没法发表作品,这同样是个悖论啊!宋亚有点儿沮丧,这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有点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