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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带着手戴手铐,脚穿脚镣的克利克、阿金、巴路等主要人员出场。
大法官戴夫,拿起一份材料,开始念:“被告人哈斯路,克利克海贼舰队体术指导,于海圆历1514年7月至海圆历1518年12月,四年时间,参与克里克海贼团劫掠合计45起,杀害平民逾十人。”
戴夫停顿了一下,为什么说“逾十人”,而不是一个准确的数字呢,因为哈斯路自己,也不知道他杀过多少平民,克利克海贼团在东海臭名昭著,主要是因为他们喜欢伪装成商船、海军船,袭击港口,祸害平民百姓,而这个过程中,也许他们一开始还会愧疚,可次数多了,杀几个平民百姓,对他们来说,就跟杀牲口一样,你杀牲口还会去数自己杀几个吗?
“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判处被告人哈斯路死刑!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下达之日,即为生效。即刻执行!”
死刑?
哈斯路呆愣了,两名警员架着他,走上断头台,脖子用木枷固定好。
哈斯路目光茫然的望向下方,密密麻麻的观众,他们的眼中,透着仇恨,而仇恨之中,又透着期待。
“处死他!”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紧接着,周围的人跟着喊起来,然后是所有观众都在喊。
现场的气氛,瞬间燥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