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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一喊一下吸引了酒吧内大半佣兵的注意。
金朗姆酒在整个人类国度都算最好的烈酒之一,它口感甜润、芬芳馥郁,顶级的金朗姆酒更是呈现出晶莹的琥珀色。酒吧里最少要卖一个金币一杯,一般只有大富豪和佣兵团长一级的大人物才喝得起。
原本在座的几个野狼狐佣兵同样用热切的目光望着瘦高个佣兵,其中一个忍不住问道:“索利奇你发了什么财,突然舍得请兄弟们喝这么好的酒?”
“发财倒是没有,只是运气好捡了点便宜。”索利奇一脸的得意。
“什么便宜,快给兄弟们说说!”几个佣兵都催促道。
酒吧里本就是佣兵们吹牛打屁的地方,因此索利奇没有一点隐瞒或掩饰的意思,他向四周望了一圈,发现很多佣兵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便故意慢吞吞的从腰上解下一个兽皮包裹的长条状物。
随着兽皮一层层的打开,一柄华丽的长剑露了出来,剑柄顶端一颗硕大的红色宝石尤其醒目。轻轻往外一抽,酒吧内便闪过一道幽蓝,那是长剑附魔之后特有的魔法光泽。
“天啊!稀有级的附魔长剑!”
“你走了什么狗屎运,怎么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