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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还不算完,周昂三岁那年,他老爹当时应该是也就二十三四岁,就一跃成为翎州县县衙的三名典史之一。
所谓典史,不是官而无限接近官,近乎是“吏”的巅峰了。
依大唐国官制,一县之地,万户以上,设县令,不足万户,设县长,令长之下,设县丞、县尉、县祝、主簿,分司各职。
这五个人,都是官。
别管官大官小,只要是官,就都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
除此之外,县衙里的所有文吏、衙役等等,顶天了也只能是“吏”。
官是流转的,吃的是户部直接发下来的钱粮,上头一道调令,就直接转任千里之外,吏则大多是由本地人充任,吃的也是本地的钱粮,是不入“流”的。
而就在这些“吏”里头,典史却特出一头。
这个小小的职位,是非常规设置的职位,大县事务繁忙,根据需要,可以报请设置一到四名典史,各自分管一块事务,小县就可能一个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