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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周昂拉开高脚胡椅坐下,取过一张裁好的纸,镇纸压住,按照记忆中的样子,很认真地给自己研了些墨,取过最喜欢的一杆笔,舔了些墨水,很认真地开始写字——初初落笔,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别扭,但写着写着,就越来越好看,越来越接近原来那个周昂的字体和笔迹。
身体的肌肉记忆,和大脑残留的记忆碎片,还是很有用的。
一张纸写完,周昂放下笔自己审视,觉得果然越写越好,开篇几个字是明显的“钢笔体”,丑的不行,但越往后就越好,而且写着也越来越放松。
看完了,墨迹也已经基本干了,他忽然把整张纸一团,丢进了废纸篓里。
然后起身站起来。
在房间里走上两圈,他又重新坐回去,拉开椅子,铺好一张纸,开始写:
第一,找到那个能认出妖气的人,
第二,想办法赚钱,
写完了自己看看,又觉得全是废话。
于是又团一团,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