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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整个泰莫利亚王国内,不论是国王贵族,还是平民佣兵,都开始讨论“烈火之酒”之际,陆齐知道,时机已经成熟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正如陆齐事先所预料的那般:
在经过了口碑的宣传手段之后,首批五百瓶的“烈火之酒”一经推出市场,便被抢购一空!
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陆齐并没有趁机大量铺货到市场上,而是选择了缓一缓。
从一开始,陆齐对“烈火之酒”的定位,就是与鲍克兰东之东葡萄酒、玛哈坎烈酒同样等级的顶级美酒。
他瞄准的顾客群体,也不是平民、工匠、佣兵这些口袋里没几个钱的下层人士,而是贵族、大商人等挥金如土的上层社会。
因此,他本着“物以稀为贵”的真理,选择每隔一段时间,进行限量供应,吊起顾客胃口的同时,也将这个品牌的名头,打响!
为此,陆齐为“烈火之酒”的定价,比东之东葡萄酒还要高,达到了十五克朗一瓶!
等到尝过“烈火之酒”的顾客们,开始怀念那种烈火般的味道时;等到没尝过“烈火之酒”的顾客,对其产生浓厚好奇时;等到一瓶“烈火之酒”在黑市炒到惊人高价时,陆齐才隆重推出第二批“烈火之酒”!
数量,同样还是五百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