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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的科举,似乎……过于追求才能,而对德行很少考量,甚至并没有限制报考者的身份,楚王殿下就不担心,将来楚国官场会……走样吗?”柳毅的语气没什么嘲讽,而是真的不明白的样子,还一直斟酌用词。
“柳先生这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楚国的科举,的确宣扬的是有教无类,然而之所以楚国敢让所有人报考,却是刑部的功劳、或者说是刑部所担的风险……如果真是作奸犯科之人,未被发现罪行、未被通缉,还能够参加科举,又怎么会是科举的错?当是刑部之过!若是没有作奸犯科者,又何必需要人举荐?
至于中举入仕之后,行事有悖《楚律》、有悖楚官之道,也自有吏部查访,若是行奸佞之事而未被发现,同样是吏部之过,而不是科举之过。科举本身,只是公平、公正的选拔手段而已。”白图长篇大论的解释起来。
其实也是因为楚国的情况,已经和其他地区不同……
汉代对于民间的犯罪很“谦抑”,因为他顺应了宗族制,将基层的裁定权交给宗族自身,只要不是闹到官面上,“些许小事”宗族自行裁定就是。
也就是朝廷根本不知道谁是“坏人”。
那么需要“好人”的时候怎么办?
自然就是找有验证的“好人”,来推荐其他“好人”,这种对基层宗族制的倚重,也符合儒家的道德观。
“谦抑”是律法的原则性之一,《楚律》也讲“谦抑”,不过刑部改革却极力要将民间的审判权拿回来,不允许任何人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