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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肉的和尚,就知道肉香,也知道是违反了佛教的清规戒律,就吃肉喝酒这个问题,不三和尚与不四和尚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
不四和尚的观点是赞通吃肉喝酒的。他认为他所吃的肉为“三净肉”,
鸡、鸭、鱼、猪、牛、羊并不是专门为他而杀,他也不闻、不见,所以,此肉可食之。谈古论今,在南北朝之前,和尚僧人也是吃肉,只是当时经济条件不好,梁武帝萧衍才以“不杀生”为由,提倡素食,不让吃肉。再看现在很多国家的正统佛教,也都不禁“肉荤”,唯有中国的大乘佛教不吃肉。酒为粮食所酿,喝酒与“杀生”无关,只是酒后神经容易被麻痹,让一些错事。但只要控制饮酒量,是可以适当喝点的。必竟喝酒可以解乏,解忧。至于不吃、葱、萎、蒜、韭菜属于礼教问题。一起探讨佛法,一张嘴一股大蒜味就有失修养了。还有葱、姜、蒜、韭菜都是热性的,吃多了会刺激荷尔蒙分泌,本就修行寂寞孤苦无处发泄,外部食物再刺激一下,就容易破“淫戒”,这种情况概率很低的。吃点葱姜蒜可以活血化瘀,祛病驱寒,还能驱鬼辟邪。时代发展了,要与时俱进,和尚喝酒吃肉娶妻生子,已不罕见。
不三和尚引经据典的反对和尚喝酒吃肉,但他心里却不想赢得这场讨论的胜利。说的太神圣,下一次吃肉就不香了。他说佛祖明确告知:世无净内,从此一切肉不应食。《楞伽经》讲:食肉者,与杀生无异,伤众生命,断如来种。《梵网经》讲:食肉者,断佛性,得无量罪。佛祖菩萨、高僧大德从不喝酒吃肉。寺院佛祖、菩萨、罗汉等神仙供桌上,也从不供奉酒肉。却有一部分人,逢年过节给家里供奉的佛菩萨上供时,为表虔诚,还奉上好酒好肉,这种拉佛菩萨“下水”犯戒的行径,怎会得到保佑。供奉佛菩萨简单整洁为好,瓜果、素糕、香烛、清水就可以。民间大多数善男信女是不懂规矩的。
不三和尚尽量去绕开话题,绕得越远越好。这时,他想到师傅,想到广弘寺。早年在广弘寺时,一个杀猪的屠户来到寺里寻得师父忏悔。屠户每天杀猪,觉得杀孽太重,有损阴德,死后必下地狱受到惩罚。但屠户祖传的手艺,不杀猪一家老小难以苟活。生前与死后产生矛盾,解决生活的矛盾,死后会报应,若不解决生活的矛盾,可能会饿死的更快。屠户是刚杀完猪,穿着带着猪油和猪血的衣服来到广弘寺的。弘量法师急忙“请”他到寺门外“解惑授业”,弘量法师说:
“你不懂佛法,所以你的思想出现错误,你以屠宰为业,你却渡了那些食肉的人,你本无罪,有罪的也是食肉的人。
你屠杀的动物亡灵不明白这道理,所以就把罪记在你名下。你只需要超度超度它们就行了。”
弘量法师回寺里取了两本手抄的经书,赠予屠户,并说:
“有一部《楞严经》是超度亡灵所用,有一部《心经》是你心烦恐惧时所用。诵经前必须净手,必要时沐浴更衣,方显虔诚。”
两部经书用黄裱纸包上给了屠户,并嘱咐他回去净手后打开诵读。屠户走时,弘量法师为之让偈诗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