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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斯年,原来是隔壁重点班那个总考年级第一的男生。听说他物理竞赛拿过奖,篮球也打得好,上次运动会把接力棒递给我的好像就是他,当时太紧张没敢细看,只记得他手腕很细,指甲修剪得很干净。
他把书抽下来递过来,书页间飘出淡淡的薄荷味,混着旧纸张特有的油墨香。你也喜欢川端康成
随便看看。
我把书抱在怀里,发现他手里拿着本《百年孤独》,书角卷得像朵小浪花,扉页上用铅笔写着行小字: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那天下午我们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坐了很久。他做物理题时会轻轻咬着笔杆,阳光在他睫毛上跳来跳去,投下细碎的阴影;我假装看《雪国》,其实在数他握笔的手指关节,一共七节,很干净,虎口处有个小小的痣。闭馆音乐响起时,他忽然合上书:周六下午文学社招新,你要来吗
我攥着书包带点头,听见自己心跳声比走廊里的脚步声还响。他收拾东西时,我瞥见他笔记本上画着个小小的笑脸,旁边标着
图书馆
3:45。
文学社的银杏叶
文学社活动室在旧教学楼三楼,窗外有棵老银杏树。周斯年站在讲台上登记报名,校服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小截晒成麦色的皮肤,手腕上戴着块黑色电子表,秒针滴答响着,像在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