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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广第一次觉得,语言是会杀人的。
不是刀光剑影的杀,是软刀子割肉,是细针挑筋,是把一句句平常的话拆开来,揉碎了,再重新拼出一副吃人的模样。这话从咸阳来,顺着泗水的船,沿着驰道的车,裹在商贩的吆喝里,藏在驿卒的鞭影中,一路淌过血,带着腥,最终落在这叫“落马坡”的小镇上时,已经变成了淬毒的冰。
落马坡是黑风口外第一个像样的镇子,因坡下常年有官马累死得名。镇子不大,一条主街从东头的驿站通到西头的城隍庙,街两旁挤着几十户人家,一半是客栈酒肆,一半是铁匠铺、杂货铺,空气中永远飘着马粪、烧酒和铁器淬火的混合气味。陈胜说,这里是泗水郡的“耳朵”,咸阳的风吹草动,不出三天就能传到这儿,再从这儿散到四面八方。
他们是寅时进的镇。陈胜让护卫们扮成赶脚的脚夫,吴广和柳素华带着东晖、秦伯和那个从尸坑里救出来的小姑娘——她叫莲儿,因为戴着那只刻着“莲”字的银镯子——扮成逃难的农户,张胜和李二柱则装作贩卖山货的商贩,一行人分三拨进镇,约定在城隍庙后墙的老槐树下汇合。
吴广牵着柳素华的手,走在主街上。天刚蒙蒙亮,铺子大多还没开门,只有几家早点铺子冒着热气,掌柜的蹲在门口生炉子,见了他们,眼皮都懒得抬。墙角蜷缩着几个乞丐,身上裹着破烂的麻袋,看见东晖和莲儿,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却很快又熄灭了,低下头继续啃手里的冻窝头。
“不对劲。”柳素华低声说,手指悄悄攥紧了吴广的袖子,“你看那些乞丐的脚。”
吴广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些乞丐虽然衣衫褴褛,脚上的草鞋却很新,草绳编得紧实,鞋底还沾着新鲜的黄泥——不是落马坡的红土,是黑风口那边的黄泥。更奇怪的是,他们的手腕上都缠着一圈黑布,像是在遮掩什么。
“是眼线。”吴广的声音冷得像冰,“官府的,或者……吕雉的。”他想起在山神庙尸坑里看到的那些勒痕,突然觉得这镇上的空气里,都飘着一股绳子的腥气。
“那我们还去城隍庙吗?”柳素华的声音发颤,怀里的东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往她怀里缩了缩,小手抓住了她胸前的衣襟——那里别着秦伯给的一枚艾草香囊,说是能驱邪,其实是反抗者之间的一个暗号,艾草里混了一味只有秦地才有的草药,懂行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去。”吴广点头,脚步没停,“越是这样,越要去。陈胜让我们在这儿等,肯定有他的道理。”他侧过身,用身体挡住柳素华和孩子,眼睛却像鹰隼一样扫过街边的每一个角落:客栈二楼的窗纸破了个洞,洞里似乎有双眼睛;铁匠铺的门虚掩着,门后露出半截长矛的影子;连早点铺子掌柜的那只煨在炉边的手,指关节都泛着不正常的青白,像是常年握刀的人才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