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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柱腿一软,瘫坐在地上,眼泪噼里啪啦地掉下来:“为什么……为什么要杀他们?他们做错了什么?”
吴广没说话,只是走到坑边,蹲下身,仔细看着那些残留的衣物碎片。有个孩子的衣服上,绣着朵小小的桃花,针脚歪歪扭扭的,像是初学针线的小姑娘绣的。他想起东晖那件被烧破的小袄,柳素华也想给她绣朵桃花,还没来得及绣,就被秦军追得四处跑。
“是秦军干的吗?”李二柱哽咽着问。
吴广摇摇头,指着坑边的一个脚印:“你看这脚印,是布鞋的印子,而且是女式的,鞋头很尖。秦军穿的是军靴,不是这种布鞋。”
“女式布鞋?”张胜皱起眉头,“难道是……吕雉的人?”
“不像。”秦伯从尸体堆里捡起一个发簪,发簪是木头做的,上面刻着个“吕”字,“这发簪的样式,是沛县一带的。而且,你看这些尸体的脖子,大多有勒痕,像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的,再扔进坑里的。秦军杀人喜欢用刀,吕雉的人……更擅长用毒。”
“那是谁干的?”李二柱急得大喊。
吴广站起身,看向坑边的小路。小路通向山外,路上有很多杂乱的脚印,有布鞋的,有草鞋的,还有……赤脚的。脚印旁边,散落着一些农具,锄头、镰刀、扁担,像是村民们逃跑时丢下的。
“是他们自己人。”吴广的声音冰冷,像这山神庙里的香灰,“是村民里的‘老秀才’,为了讨好官府,或者为了自保,把不愿意离开的人……杀了。”
这个念头让他自己都觉得发冷,可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解释。只有自己人才会知道村民们的藏身地,才会用这种既省力又不容易被发现的方式杀人——勒死,再埋掉,不像刀杀那样会留下血迹,也不像毒杀那样需要准备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