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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竖起中指,推了推眼镜,笑道:“吓唬我?你以为我不懂法吗,根据宪法第四十条,明确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非是刑事案件立案之后,或者你出具搜查令,然后你才能查看我的手机,以及我的其他通讯工具。”
“对了,曹思瑶的失踪,你们立案了吗?”
“失踪案还是刑事案件?”
说完我冷下脸来:“我配合你的工作,不代表你可以随意给我扣帽子,但凡我再听到一句扣帽子的话,你就等着我投诉吧。”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估计他有点想捶我。
但凡案子已经立案,我现在估计在小黑屋里挨电棍了。
“不好意思,打扰了。”
说完,他起身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