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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出去办事,小孩子是不能去的,去了回被吃掉。我做了一个凶狠的动作。
宝宝显然被吓了一跳,缩了缩脖子,但仍然不死心,用手紧紧的抓着我的衣服。
接下来的十五分钟,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摆脱宝宝的纠缠,为了快点离开,我用了自己的杀手锏,给宝宝买十本漫画书和十盒巧克力,这个办法可是对宝宝屡试不爽的。
走在去公园的路上,我的心里很愉快,很有兴趣的打量街上的红男绿女。当然,我的主要目标是那些女孩,尤其是漂亮的女孩,我很大胆的去看,不像有些人只会偷偷摸摸地看,我发觉街上的色狼很多,真正有狼的本色的人很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长得好看,还不就是让人看的吗,何必偷偷的呢
到了公园,我去旁边的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花店的服务员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大概看我很帅,色迷迷的看我,对我大抛媚眼。于是,我对和小樱桃的会面充满了信心。
我花了十几分钟摆脱了花店服务员的热烈挽留,主要是我打算少花十块钱,那个服务员却死活不同意,真郁闷。到底会不会做生意啊,像我这么样的帅哥,可是他们最大的潜在客户啊,这个花店真是遇人不淑啊,哪天找他老板控诉她。
这个小县城,就像永远没有**的女人,始终处于半睡半醒、半哀半怨、哼哼唧唧的状态之中,连带着这里住的人,也全都变成了这个德性,无精打采,没有任何的作为一个人该有的锐气。
当然,这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整个一个明晃晃的太阳在头顶,看看也让人眼晕。
看来,要住,就住大城市,有魄力的地方,那样人也会有精神啊。我想到了b城,我决定报考志愿的时候,全报b城好了,管他能不能考上,先意淫一番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