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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时候一起打拼的伙伴来了又走,身边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反倒是那时候才上大二的林欢这些年一直陪在身边。
当年招聘的时候公司除了一个启动成功的项目和一个勉强能看的办公室,满屋子最值钱的就只剩几个创始人的勇气和热情,小丫头看着一脸不靠谱,却是公司最早的一批员工之一。
事后林欢总是用鬼迷心窍来回复留下的原因,名不见经传的公司,灰头土脸的创始人,平均年龄看起来大不了她几岁的团队,偏偏让她觉得心安。
比起其他几个人夸得天花乱坠的公司前景,留下她的更像是许希明眼睛里的那团火焰,厚重的黑框眼镜后面,疲惫又锐利的眼神里是藏不住的心气儿。
林欢突然就想起来自己不顾一切来北京读大学的目的——给年少的执念一个交代。
六年来已经有无数个瞬间证明这份选择的正确,她太像年少的自己,以至于许希明耳提面命,恨不得替她规避所有风险,舍不得她多走一步弯路。
而林欢在炸毛的二十年人生里,第一次有一个人包容她的每一面,不嫌弃她莽撞暴躁,不指责她心比天高,反而夸她胆大心细,目光长远,事无巨细的指导她与世界交手。
看着比理想中的自己还要游刃有的许希明,林欢时常觉得,就跟在老大身边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
“像老大看齐,把公司当家!”林欢从碎片化的回忆里聚集起精力,用玩笑回答了许希明的问题,把咖啡换成热牛奶送到许希明手边,然后开始跟她说今天的工作流程。
上午十点半,许希明接通前台的电话,应付了几声匆匆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