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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四三八年,既明英宗正统三年,十二岁的明英宗尊宦官王振为“先生”“翁父”,王振逐渐得势。
王振原来乃是一个落,曰青州等地有官员与朝廷权宦勾结,长期大肆贪污受贿,为此太皇太后曾命朝廷派出钦差大臣彻查此事,最终都与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
此番知府王炳杰一家离奇死亡,案情通报到京城镇抚司,永清公主预感到此事事关重大,并非偶然,于是便进宫奏明太皇太后。
“祖母太皇太后,知府王炳杰乃朝廷命官,一州之长,此人为官清廉,在青州口碑极好,受到百姓拥戴,此番惨遭灭门,案情蹊跷。孙儿以为此案案情重大,不能以一般的命案等闲视之。”
永清公主详细的向太皇太后陈述了案情之后,表明了自己对此案的看法。
“以清儿之见,该当如何?”太皇太后问永清公主道。
“孙儿以为朝廷应该派人专案彻查。”永清公主答道。
太皇太后觉得永清公主言之有理,她思量了半晌,对永清公主言道:“镇抚司现在可否堪当此任?”
当初太皇太后下旨令永清公主掌管镇抚司,至今已半年有余,太皇太后很想趁此机会检验一下镇抚司的能力如何,看看自己当初是否用错了人。
“祖母太皇太后尽管放心,孙儿一定不会辜负了祖母太皇太后的期望,镇抚司定能担当此任,把案子查个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