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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头!
邓肯挥舞法兰飞斧,一记猛劈,几乎将食尸鬼的脑袋劈成两半,一滩恶臭的浑浊物流出,其中还有一小团黄色的好似油脂般的东西。
嘶。
这个男人好厉害。
塞维鲁的瞳孔微缩,对方虽然用得是法兰飞斧,一种轻型短柄斧,但是施展劈砍的架势,却让他不由想到了高卢人的狂战士。蛮族地区最擅长的武器就是刀和斧,其中以斧头的招式最为凶猛霸道,双手斧凶猛一击砍掉敌人的头颅,那是蛮族狂战士的招牌招式。
早期对阵帝国军队时,因为帝国军团甲胄厚实坚固,蛮族都是依靠斧头来破甲。
加上他们定居于大日耳曼尼亚的森林,斧头在日常中可以用来砍树,所以当时蛮族的精锐步兵,很大一部分都是擅长使用战斧。
这些精锐步兵除了脆皮,不听指挥,容易擅自冲锋外,各方面都是当时顶尖的步战军队。
后来帝国军事改革。
君士坦丁一世吸纳蛮族加入帝国军团,改制军队设立戍边军和野战军,外籍蛮族雇佣军也随之建立,于是一部分帝国军队也出现了擅长使用战斧的彪悍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