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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荆州的典签官——吴修之。
南朝多以宗王出镇地方,尤其是军府之州,刺史权力极大。为了加强掌控,监察诸王,故设典签官以督之。
典签品级低微,一般由寒门充任,但为朝廷委派,受天子直辖,权力不小。不仅有密启专奏之权,还获准定期还都,君前私奏,上查宗王之过,下纠官佐之失,故为众官所惮。
如果出镇的宗王年幼,典签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享有监护之权!
当今天子第十一皇子,南海王萧子罕九岁时镇琅琊郡,曾经想出去游玩,被典签所阻,回去哭着对母亲说:“儿欲移五步而不得,与囚何异?”
虽是孩童抱怨之言,但也可以看出典签官的威势。
吴修之做典签已久,为人严苛强悍,此前做过十皇子西阳王萧子明的典签,把这个当时还不满十岁的小王爷整得见到他就怕。到了荆州行事风格不改,已经告了巴东王两次黑状。他这一进殿,就如自带霜雪般将宴会欢快的气氛瞬间封冻。
巴东王靠在凭几上,不咸不淡地说:“是吴典签来了,来人,看座。”
吴修之板着脸:“王爷今日设宴,为何不请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