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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先去门外等一会儿,我需要拆开冰箱检查。我转身时撞翻了桌上的玻璃杯,水泼在插线板上的瞬间,火星滋啦窜起。女人尖叫着后退,我抓起沙发上的毛毯拍灭火苗,手指被灼出几个血泡。
太感谢了,不然我们一家三口...她声音颤抖,我注意到她无名指上的婚戒有一道裂痕,和日记里画的分毫不差。
接下来的五天,我像被无形的线牵着的木偶。在中央公园阻止了差点溺毙的情侣,在地铁站台拽回了因低血糖晕倒的老人,甚至在步行街识破了正在行窃的扒手团伙。每一次险象环生后,我都会盯着日记上那些精确到秒的文字,仿佛在看自己早已写好的剧本。
第六天深夜,我坐在书店对面的长椅上,看着橱窗里那盏始终亮着的落地灯。日记本只剩最后一页,纸边卷着细密的毛边,像是被无数双手翻阅过。墨迹在月光下泛着诡异的光泽:当你读到这行字时,我已经是你了。
心跳声在耳膜上轰鸣。我猛地抬头,风铃在穿堂风里发出清脆的叮当声。那个总穿着深色毛衣的店主正微笑着看向我,他的右手食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笔记本封皮——和我这几天的习惯一模一样。
欢迎光临,新客人。他的声音里带着某种宿命般的温和。
玻璃门再次被推开,穿堂风卷起几片落叶。走进来的年轻男人穿着黑色风衣,雨水顺着伞骨滴在木质地板上,形成深色的斑点。他的目光扫过书架,最终落在店主手中的笔记本上,瞳孔里闪过一丝熟悉的震颤。
我忽然想起第一天翻开日记时,在扉页发现的极淡的铅笔字:第七次循环开始,这次记得提醒自己,别再穿那双磨脚的皮鞋。此刻脚趾正隐隐作痛,我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的黑色牛津鞋,鞋头果然有处磨损的痕迹。
店主将笔记本递给男人,动作轻柔得像是在传递一个古老的仪式。男人指尖触到封皮的瞬间,我看见他手腕内侧有一道月牙形的伤疤——和我昨天救人时被钢筋划到的位置分毫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