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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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我狠狠啐了一口,仿佛他提的是多么肮脏的东西,谁稀罕你那点玩意儿留着你自己发霉去吧!我的声音又尖又利,在空旷的晒谷场上刮出刺耳的响动。
他不再说话,只是肩膀塌得更厉害。他捏着那支笔,在那团墨迹旁边,一笔一划,极其缓慢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每一笔都写得那么沉,那么重,仿佛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刻进了他自己的骨头缝里。写完了,他把那张薄薄的纸朝我这边推了推,纸边蹭过他粗糙的手指,发出细微的沙沙声。然后,他撑着膝盖,慢慢地、极其艰难地站了起来。那动作迟缓得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膝盖骨发出轻微的咯哒声。
他没再看我,也没再看抱着他腿哭得撕心裂肺的小石头。他转过身,拖着那双磨得几乎没了底的旧布鞋,一步,一步,朝着村口那条灰扑扑的土路挪去。那件破蓝褂子的背影,在晃眼的白日头底下,一点点缩小,最终融进远处蒸腾的热浪里,不见了。只有小石头那扯着嗓子的哭嚎,还在晒谷场上空孤零零地飘着,扎得人耳朵生疼。
我捏着那张还带着他体温的离婚纸,纸角被我的手指捏得汗湿发软。一股莫名的得意猛地冲上我的脑门,热烘烘的,像是刚灌下了一碗烧喉咙的劣酒。憋屈了这么多年,今天这口浊气,总算是痛痛快快地吐出来了!我用力甩了甩头,把刚才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烦闷狠狠甩开。好日子那肯定在后头排着队等我呢!
一个月都没熬到头,我就风风光光地把自己嫁给了村会计赵有财。为啥人家是文化人,吃公家饭的!手指头干干净净,从不下地沾泥巴,说话斯斯文文,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哪像王建国那个榆木疙瘩,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一身土腥味,看着就倒胃口。
赵有财来接亲那天,骑着他那辆崭新的、锃亮的永久牌自行车,车把手上还系了块扎眼的大红绸子布,一路叮铃铃地响,招摇过市。他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苍蝇站上去都得打滑。他推着车,后座上驮着从我原先那个破家里搬出来的、唯一还算体面的缝纫机,脸上堆满了笑,露出一口被烟熏得焦黄的门牙。
美凤,他亲亲热热地叫我,声音腻得能滴出油来,跟着我,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再不用受那份土里刨食的罪!他拍着胸脯,那件崭新的涤卡中山装被他拍得啪啪响,以后啊,咱顿顿白面馒头管够!
这话听着多熨帖!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抱着我的包袱皮,腰杆挺得笔直。车轮碾过村里坑坑洼洼的土路,颠簸得厉害,可我一点都不觉得难受。路两边,那些端着饭碗蹲在门口看热闹的老娘们、老爷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她们脸上那点藏不住的羡慕和嫉妒。我心里那个美啊,像揣了个刚灌满开水的汤婆子,从里到外都滚烫滚烫的。我甚至故意把下巴抬得更高了些,迎着那些目光,心里头一遍遍地念叨:看看吧,都好好看看!这才叫跳出火坑,这才叫攀上高枝儿!我刘美凤的好日子,从今儿个算是真正开了张了!
可惜啊,好日子这玩意儿,有时候就跟那肥皂泡似的,看着五光十色、漂漂亮亮,手指头轻轻一戳,啪,就没了影儿,连点湿气都不给你留下。
也就过了大半年光景吧。那是个闷得人喘不上气的晌午,知了在树上扯着嗓子拼命地嚎。我正坐在赵有财家堂屋那把嘎吱作响的破藤椅上,手里摇着把豁了口的蒲扇,盘算着晚上是去村头小卖部赊包挂面还是干脆再熬一顿玉米糊糊对付过去——赵有财最近手头紧得很,总说公家的账目要盘一盘,塞给我的钱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