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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航突然掏出手机:交警说找不到遗撒人,让我找高速公路公司!我摇头:管理部门只有在没尽到清理义务时才担责。我翻开第1256条,就像小区物业每天打扫卫生,有人突然扔垃圾绊倒你,责任在扔垃圾的人。
那高速公路公司每天四次巡检呢周航指着监控截图,第一次巡检在凌晨两点,轮胎遗撒发生在早上八点......我突然眼睛一亮:第二次巡检应该在八点开始,说明遗撒发生在巡检之后,管理部门没有过错!
那我该怎么办周航急得团团转,修车要花三十万......我突然神秘一笑:还记得轮胎上的编号吗我查到是鸿运物流公司的货车!
三个月后,法庭辩论阶段。当高速公路公司律师强调无法找到遗撒人时,我立即展示轮胎编号和运输记录:根据《民法典》第1256条,遗撒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我转向法官,就像你在餐厅滑倒,责任在打翻汤的顾客,而不是拖地的服务员。
最终,法院判决鸿运物流公司赔偿周航全部损失。庆功宴上,周航举着判决书感慨:原来法律里的'障碍物'这么明确!我望着窗外的高速公路,想起答案里的陷阱:管理部门的巡检义务是关键,只要证明已尽到职责,就无需担责。这次你们的坚持,就是最好的证据。
正对着高速公路监控录像发愁。画面里,一辆失控的轿车撞上隔离带,而肇事元凶——半截货车轮胎早已消失在车流中。突然,办公室门被推开,一个戴棒球帽的年轻人抱着头盔冲进来。
律师!我要起诉高速公路公司!来人名叫陈默,是某快递公司的货车司机。他把诊断书摔在桌上,上周我在高速爆胎,结果后面的车为了躲我的轮胎翻车了!现在交警找不到轮胎遗撒人,让我背黑锅!
我扫了眼诊断书,伤者索赔五十万。这就像在马路上丢了颗手雷。我抽出《民法典》晃了晃,谁丢的谁负责,但如果找不到人......我突然压低声音,管理部门要是没及时清理,也得兜着。
陈默突然掏出行车记录仪:我爆胎后马上报警,管理部门说他们每隔两小时巡检一次。我指着录像时间:你的事故在上午十点,上一次巡检是八点。我翻开第1256条,两小时巡检间隔符合标准,管理部门没有过错。
那伤者的钱谁出陈默急得直转圈,我一个月工资才八千......我突然神秘一笑:还记得轮胎上的钢印吗我查到是鸿运物流公司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