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间悲剧(欲盖弥彰)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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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郑燕清的介绍,萧云天倒是起了疑心。为什么康正勇要重新粉刷房子,还不请外面的专业工人,而是买了漆自已刷?按说康正勇有自己的生意,据说收益还不错,虽不算大富,但小康绰绰有余,没必要自己再亲自去刷墙了。能包养得起情人的人,难道还雇不起
一个刷墙的工人?他说自己刷是为了好玩,但这是真的吗?
当时萧云天就怀疑了,刷墙的目的难道是想掩盖什么真相吗?
现在做一个假设,如果他在家里杀了郑燕洁,家里墙面上势必会留下一些血迹,这些血迹,很难完全清除,而刷墙是掩盖的方法之一。
刑侦人员在勘查一些命案现场的时候,现场的血迹形态、数量和位置都会有好几种表现形式。以下简要说一下:
喷溅状血迹。这是人体动脉血管破裂所形成的。喷溅状血迹往往提示的是此处是凶案第一现场,即被害人被捅、刺、砍、割的最初位置。这个时候人体在遭受伤害的时候,血管破裂,血压导致血液喷涌而出,形成喷溅状血迹。滴落状血迹。血液受重力作用从一定高度呈自由落体滴落于载体上形成的血迹。假如被害人一时未死,可能移动或寻求救援,就会出现这种血迹。
如果在离开尸体或加害地点一定距离处发现滴落状血迹,则为犯罪嫌疑人受伤出血所留下的可能性极大。
溅落状血迹。这种血迹的形态特点是血迹向四周溅散。常见于犯罪嫌疑人持钝器反复击打被害人所形成。浸染状血迹。血液在有吸附性的物体(如衣着、纸张、地毯等)上所形成的血迹。常见于受害人出血伤口相应部位的衣着上,其形态与出血量、体位、凶器形态与材质、浸染时间有直接关系。流柱状血迹。这种血迹是血液受重力作用沿载体表面向下运动所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