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拿回娘亲嫁妆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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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臻瞥了一眼场上神色各异的众人,小声道:“我怀疑诬陷我偷情的是柳如婳母女,但我现在还没有找到证据,在证明我清白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相府的。”
“也好,迎难而上,真不亏是我楚家人!”楚昭野高兴,拍了拍林臻的肩膀,“你娘亲虽然走了,但是你记得娘家人永远在。有什么需要帮助尽管说,舅舅替你做主。”
后面几句话故意提高了声量,明显是说给林凛和柳如婳她们听的。
林凛脸色一寒,正要离开。
“父亲且慢。”林臻叫住,看了一眼柳如婳,不紧不慢道:“母亲离世之时立了遗嘱将嫁妆全部交予我,那时我尚未及笄,母亲的嫁妆便一直让父亲和柳阿姨保管着,现今我已归来,母亲的嫁妆也应该还给我了。”
虞朝律法规定,女子的嫁妆属私有财产,受私法保护,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决定留给谁。
“你母亲何时立了遗嘱,我怎么不知晓?”林凛疑惑,转而愤怒,指着林臻骂道:“还未来得及替你母亲上一炷香,便开始觊觎母亲的嫁妆,你这个女儿可当真够孝顺的。”
对于林凛的指责,林臻勾唇一笑,笑得有几分讽刺,“父亲当时正和柳姨浓情蜜意,自然是不知晓。不过已走了官府的文书,可找司律官借文书一瞧,便可得知。”
有楚昭野的坐镇,林凛就算想赖过去也没这个胆子,只敢对下人迁怒,“还不快快去请司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