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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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越人郑重点头了:“抓到一个邮佐,只是个小鱼小虾,最多加劳一个月,只有抓到了火烧骊山陵的人,才能算是一桩大案!”
秦朝奖励官员的方式。
叫做加劳。
劳相当于工作时间。
秦朝的官吏通过完成工作任务可以积累劳,也就是一个人的功绩,用于抵消过失或晋升。
加劳越多,功绩就越高。
秦律规定,养牛的官吏如果成绩突出,可以加劳三十天。
秦越人只是带着邮佐回去复命,折腾这么长时间,又与一伙贼人搏命厮杀,最后的功绩和养牛官员差不多。
当然,这与秦朝重视耕战的农耕,重视养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