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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来得很快。卫队长是我大学同学,多年的交情让他对这起案件格外上心。
林律师,请出示项链的相关证明材料。卫队长公事公办地说。
我早有准备,立刻出示了项链的定制合同、鉴定证书、保险单以及我佩戴项链的多张照片。其中多张照片清晰显示了项链背面刻有我的名字。
卫队长检查后点点头:证据确凿。现在需要暂扣这条项链作为证物。
孟佳不情愿地取下项链,死死攥在手里:我不信!这一定是陈旭送我的!
卫队长不为所动:孟小姐,请配合调查。项链背面如果没有刻着林律师的名字,我们自然会归还给你。
孟佳忿忿地将项链交给警方。卫队长仔细检查后,转向我:林律师,背面确实刻有你的名字,初步认定这是你的私人财产。
接下来的程序很简单。孟佳和陈旭需要跟警方回去做笔录,解释项链是如何到孟佳手中的。
临走前,陈旭拉住我的手:晚晴,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我甩开他的手:解释你在众人面前否认我和女儿,这种事还需要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