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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吊灯将香槟杯映成流动的金色,林晚的指尖在杯壁上轻轻摩挲,冰凉的触感让她想起五年前玻璃在高温中爆裂的脆响。
她将目光从觥筹交错的人群中抽离,假装整理耳坠,实则透过指缝锁定着十点钟方向——程昱正俯身为黎曼披上貂绒披肩,翡翠扳指在他无名指上泛着幽光,像极了父亲书房里那盏永远擦不亮的青铜灯。
明代黄花梨交椅的包浆,至少要三代人才能养出这种光泽。
林晚突然提高声线,故意让话语飘向正在鉴赏展柜的程昱。
她的指甲掐进掌心,面上却浮起专业性的微笑,看着那个男人果然停下为女伴系披风的动作,转头投来探究的目光。
程昱松开黎曼的手腕,香槟酒液在他杯中晃出细小的漩涡。
这位小姐倒是行家,他踱步过来时,西装翻领上的山茶花胸针擦过林晚的手臂,不知道对万历年的描金漆器有没有研究林晚闻到他身上沉水香混着雪茄的气息,恍惚看见父亲咳血时染红的白手帕。
程总收藏的《雪夜访梅图》若是真迹,漆器上的金粉该是掺了珍珠母贝的。
她故意说错一个细节,看着程昱瞳孔骤然收缩。
男人突然抓住她的手腕,翡翠扳指硌得她生疼,却在旁人看来像是绅士的搀扶,小心,您的高跟鞋卡进地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