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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清晨觉醒
清晨六点半,我赤脚提着那双惹眼的红鞋,走在回家的路上。柏油路面带着凌晨的凉意,硌得脚底板有些生疼。城市像个刚被闹钟吵醒的巨人,慵懒地舒展着筋骨。街边的早点摊支起炉灶,白色的蒸汽混着油条的香气在晨光中弥漫。我混在行色匆匆的上班族中间,他们低头看着手机,或者小口啜着豆浆,没有人留意我这个提着高跟鞋、像刚参加完一场午夜狂欢的怪人。
推开家门,客厅里一片明亮。我把鞋随手扔在玄关,径直走向浴室。脱掉皱巴巴的裙子时,才留意到脚后跟。创可贴不知何时掉了,水泡磨破了,暗红的血和组织液黏在皮肤上,看着有点狼狈。我拧开热水龙头,试了试水温,把脚放进去。温水漫过脚踝,起初是刺痛,然后渐渐舒缓。破损处的血丝慢慢在水里散开,一缕一缕,染着水色。痛感清晰地传来,我却低低笑了一声,带着点自嘲。选这双鞋的时候,就该料到这结局。疼,是自找的。
我靠着冰凉的瓷砖坐在地上,水汽氤氲。拿起手机,屏幕亮起,一条新消息。是他。——你昨晚穿的红鞋很好看。
指尖悬在屏幕上方,没有动。这句话,多么熟悉。曾几何时,这样的话是我的糖,是我的兴奋剂。他说我好看,我便觉得自己光芒万丈。他说我性子直,容易得罪人,我就学着说话前先在心里绕三个弯。他说两个人在一起,平平淡淡才是真,少点争执,我就把所有不满和委屈都咽进肚子里,扮演一个温顺平和的女朋友。我以为那是爱,是包容。很久以后才明白,他只是在用他的喜好打磨我,想把我变成他橱窗里那个完美的、符合他审美的娃娃。
现在,我不想再扮演任何人了。疼了就该皱眉,饿了就想吃东西,哪怕吃相难看。穿磨脚的红鞋,就算疼得龇牙咧嘴,那也是我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
中午去超市补充冰箱,回来时在电梯口遇见楼下的小姑娘。她手里提着两杯奶茶,见到我眼睛一亮:姐姐,昨天看到你穿的红鞋,太好看了!我今天也去买了一双差不多的。她兴奋地把脚往前一伸,一双崭新的红色高跟鞋,款式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鞋面光洁,没有一丝褶皱。
好看是好看,我弯腰打量着那双鞋,又看看她的脚,穿上走路,脚受得了吗
她用力摇头,脸上的笑容像刚出炉的面包,蓬松又明亮:不疼啊!我觉得挺舒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