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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刚下过雨,地上湿漉漉的。我走得很慢,高跟鞋踩在湿滑的地砖上,发出清脆又有点迟疑的嗒、嗒声,一步一步,敲在心上。路过一家饰品店,橱窗里亮着暖黄的灯,陈列着各种闪亮却廉价的首饰。我想起他送过我的一个银质发夹,上面有颗很小的红石。他说过,我戴红色好看。那发夹现在不知躺在哪个抽屉的角落,被我刻意遗忘了。人总是这样,费尽心思去爱,再用更大的力气去隐藏和丢弃。
出租车里,窗外的霓虹灯光影交错,飞速倒退。这座城市永远沉默地看着,看着你笑,也看着你哭。
和平饭店门口,我停住脚,吸了口气,推门的手有点沉。我知道他在里面。他也一定想不到,我脚上这双鞋,是三个月前,看见他和那个女孩之后,立刻去买的。有些东西的存在,不是为了实用,是为了在某个特定的人面前,能站得直一点。
包厢的门被我拉开一条缝,一股混杂着酒气和油烟的味道扑面而来,有点呛人。他果然背对着门坐着,那个背影,我太熟悉了。我放轻脚步走进去,感觉像在重蹈覆辙,踏进一个不愿醒来的梦境。
2、
旧情重逢
你终于来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连头都没转,声音不大,却清晰地穿过席间的喧闹。
我定了定神,走过去,在他右手边的空位坐下。紧挨着他的左边,坐着另一个女人,一身露背的旗袍勾勒出窈窕的身形,脸上扑着厚厚的粉,笑容刻意,带着不自然的弧度。她目光扫过我,带着审视的意味,从头到脚看了我一遍,然后朝我微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最近还好吗他终于转头看我,隔着桌上升腾的热气。他的语气熟稔得过分,仿佛我们昨天才见过,而不是隔了整整三个季节,外加一段不算短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