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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员会里,堂长要强行推动某项院规改动,只有两种办法:
第一,拿到山长特批。
第二,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
委员会制度提出很久,却一直没被拿出来用,是因为在唐大帆、赵臻等人看来,这制度多少有些“以下犯上”了,没人想过用这法子约束身为堂长的顾正臣。
可现在经过赵瑁这番折腾,学院高层意识到,委员会制度很有必要。
至少在委员会制度之下,堂长的做派一旦与格物学院的利益起冲突时,与格物学院追求的理念发生冲突时,总院、分院院长、教授等,可以发声反对,并制约堂长胡来,确保学院运作的基础不被动摇。
唐大帆严肃地说:“学院内设委员会制,堂长、总院、分院院长,组成十四委员,并在各教授中选出七个候补委员,若中途没有委员变更,便三年一次选拔,增补委员、候补委员数量……”
以委员会制,约束堂长权力,保障学院坚定以“院规”为准运作的方案送到宫内,朱元璋在看到“山长为委员长,拥有一票否决权”时,便批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