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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孓把自己的被子抽出来给他铺在另一个房间的硬板床上,好在是夏天,不盖被子也不会冷,有缇萝迦这个超强感知力加超灵敏嗅觉听觉的肉雷达,也不怕刘木墩偷偷起来逃跑。
折腾了半夜,刘木墩也累了,很快就睡着了。
莫名奇妙找回了失踪的任务目标,缇萝迦一大清早就开始吵着要吃鸡兔炖蘑菇。莫孓一边烧水煺鸡一边想着,看样子她是真把自己带入成黄鼠狼了。
野兔肉和其他肉类不同,无论怎样浸泡都不会把肉里的血去掉,怎么浸泡水永远都是血红色的,据说兔肉为何会这样与周文王有关,不过与莫孓无关,他只要提前把这些兔肉处理一下,再在炖的过程中加入高度白酒就可以了。
清水下肉,莫孓只简单的丢进去两粒八角去腥,水开放入精盐,这样肉不会柴。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经过两个小时的忙碌,莫师傅……此处省略舌尖上某某体一千字。
总之经过两个小时的炖煮,当莫孓将鸡枞菌丢进锅里时刘木墩闻着味就出来了。
三个人美美吃了一顿饭,席间是刘木墩对于缇萝迦居然可以用小爪子捧着鸡兔猛吃十分惊讶,问莫孓这是个什么玩意。
莫孓有点奇怪,山道上那三个小姑娘都知道这是黄大仙,怎么年纪更大一些的刘木墩竟然会不认识?
“看鼻子耳朵,我以为是黄鼠狼,可是看身上和尾巴,我又觉得我认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