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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的衣襟被生生提起,这表示了现实的严肃性,需要我表现的服服帖帖。推搡间我并不能认清局面,再加上仍旧头脑昏沉,便又莫名其妙的被簇在一群女子之间,而后数条长麻绳将所有人连成了串儿。
十数个兵丁押送我们如同赶着羊群,往山顶而去。山石荒杂,一副人迹罕至的模样。我找机会往后回望,远远瞧见一座城池笼罩在苍茫暮色之中。斜阳已经不再光辉,唯有高处还剩的一点锋芒映着我的眸子,便又是几世的恍惚……
刚刚我不是在投胎转世吗?怎么一下子就长大了?不对,刚刚似乎是投胎失败?那我这是来了哪里?这是我的身体吗?
我一直是个疑问宝宝,在我“去世”之前就是,常年思索各种疑难杂问以求找出真相。
“加快脚步!天黑前若赶不到便有野兽出没!”那个大胡茬又在粗声粗气的发号施令。在场无一人敢有异意,这氛围不得不使我选择暂时媚俗,毕竟用上辈子二十九年的生活经验来看,自恃勇敢的出头常不能够使结局满意。
地上半死的黄草。干涸的如我的嘴唇。不知道又走了多长时间,脚底磨的快要起火。身体里仅剩的一点水分都化作汗水,滋滋的往外渗,就连眼睛的余光也可以扫到鼻尖的晶莹汗珠……
手指背抹去了汗,顺势舔了舔嘴唇,觉得腌痛。下意识往身上摸去以求摸出点什么,倒是越过襦裙发现内层衣服的口袋里剩了几枚小番茄!是的,那是我二十九岁“生命终结”那天,随意在果盘里抓了那么一把,还没来得及吃。
隔世的东西润起喉来格外甘甜多汁。于此同时还意外发现手链项链竟然全部都在,现下里百感交集。
虽然,它们并非连城珠宝,可却弥足珍贵。
目的地在我将要再度魂不附体的时候终于到达,我许是天生的贫血患者,三魂七魄飞走一两个稀松平常。已经攀爬到顶峰了,一行人儿累的四散瘫倒,捶腿捏腰。个个青春华年倒顾不得姿态,大声喘着粗气,喘成了一群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