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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鹤隐前天就发现了,他现在跑得极快,耐力也好,这只大兔子就是他追了一个多小时,硬生生将这只兔子追得跑不动了,这才逮下来。
而后他用如刀一般锋利的爪子放了血,剥了皮吃肉。
其实在这种食物匮乏的状态下,喝了这大兔子的血才是最好的选择,不过他害怕寄生虫,又没有相应的容器可烹调血液,只好忍痛放弃了。
任鹤隐用爪子再将这块灰色的大兔子皮刮了一遍,尽量将上面附带的碎肉跟其他筋膜刮下来。
他在营地边上的溪流旁边挖了一个坑,将大兔子皮放进去,又将前天跟前天烧的灰捧过来,一遍一遍用灰揉搓兔子皮。
他现在力气极大,估计能搬动两百多斤的东西,鞣制兽皮不再话下。
其实鞣制兽皮应该用碱与明矾等物。
他现在没有条件,只能用草木灰勉强代替。
兽皮揉了三遍,任鹤隐将它打开来反复查看,发现上面已经没有碎肉跟筋膜了,放到鼻子前嗅一嗅,也没什么腥味。
他这才洗干净兽皮,又抓上新的草木灰,再将兽皮腌上,放在泥坑里,用大石头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