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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郭芳芳知道的,徐志强就和他的表姐、继母发生过关系,甚至和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有染。
他还时常流连夜店、按摩房、贵族会所,与各色风尘女子往来频繁。
郭芳芳很难忍受与这样的男人一起生活,结婚仅三个月,她就提出离婚。
不过,徐志强虽然同意离婚,却提出了十分苛刻的条件。
他的条件是,第一郭芳芳每年支付他八万的精神损失费,并一次性支付给他三百万的分手费。
第二,两人共有的价值五百万的婚房归他所有。
第三,郭芳芳还要必须与他保持床伴关系,随叫随到。
……
郭芳芳自然不会答应这三个条件,一怒之下远赴美国进修,用了四年多的时间拿到了哈弗大学的工商管理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