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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出土实物上衣为交领右衽大襟,而《皇清职贡图》所绘制的为立领短袍外套对襟背心,但两者皆为中国明代典型的妇女服饰形制。
只是衣长要短于汉族贵族女子的长度,这是因为明时对庶民服饰有严厉规定:“庶人衣长,离地5寸”。由此也可看出,在长期与汉民族的交往当中,土家文化与汉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汇融合。
土家族“男女一式”的百褶裙,保留了远古时代“裳”的遗风。在我国古史记载中,有“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之说。这是最古老的裙子样式,类似围裙的形状,为一帘式样。
“改土归流”,成为了土家服饰的重要转折点。
当时清政府派去的流官,不断对土司时期的习俗加以禁止,也包括服饰在内。
永顺知府袁承宠在雍正八年颁布:“服饰宜分男女也”;保靖知县也“限一年,尔民岁时优腊,婚丧宴会之际,照汉人服色。”
从此,土家族服饰男女一式的外观形式得以彻底改变,男性由穿刺花衣裙而改穿满装;妇女则上穿满装,下着汉裙,即八副罗裙。
这一时期,由于汉人商贾把大批进口“洋布”(旧时指机器织出的平纹布)带入土家地区,洋布的质优价廉,逐渐替代了土家人自己纺织的溪布、斑布。
织锦除了用于被面、祭祀时的披毯或孩子的盖裙外,几乎不再用于服饰。
大多数土家民众服饰非常简朴,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十九·风俗志记载:土家服饰“俗尚简朴”,“无奢靡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