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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落座,周云漫目光瞥着林阳,单看长相和身材,她觉得还不错,对得起高大英俊这个形容词。
可是,眼神落在对方廉价的卫衣上,简直不想看第二眼,这家伙穿的什么呀,衣服都起球了,估计不会超过五十块钱,太寒酸了。
瞬间内,周云漫大失所望,觉得白来一趟,没什么意思。
毕竟她理想的男朋友是高富帅,能够负担她买化妆品,名牌服侍和包包,经常带着她出入高级餐厅和酒吧,过上一种上流社会的生活。
在周云漫看来,金莎莎的运气很不错,钱绍峰长相儒雅出手阔绰,正适合做男友。
就连对面的两个男的,至少穿着体面,估计家庭条件不会差了,也比自己身边的吊丝强啊!一时间,周云漫甚至觉得金莎莎故意的,把最次的男生留给她,应该是妒忌她长得更漂亮吧。
其实,她冤枉闺蜜了。
金莎莎眼光独到,一眼就看出来了,林阳绝对是个有潜力的男生,所以,把最好的介绍给周云漫,却没想到,人家并不领情。
一帮人边吃边聊,胡乐和余小海很会来事,对着身边的女伴大献殷勤,不时地夹菜倒饮料,显得体贴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