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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了驯养的狼群后,那些野狼们也很难找到偷猎的机会,夜晚家畜被叼走的几率大大减少。
数十年的时光飞逝,眨眼之间,在别的部落依然要为食物和生计发愁的时候,黎部落已经步入了稳定发展期,他们用鹿和三趾兽的奶水当做生活必需品,创造出类似奶酪的食物,开始能够吸收乳糖,人口素质也在飞速提升,渐渐超越了平常部落。
驯化过后的狼虽然还不够乖巧,但大多数已经被消磨掉了野性,成为了黎部落最为忠诚的伙伴。
他们学会了骑乘,三趾兽便是最好的交通工具,此时的三趾兽尚未完全进化为后世的马匹模样,它们前后足均有三趾,但只有中趾着地行走,这便是三趾兽的名字由来。
虽然生活艰苦,但却充斥着希望,黎部落的人口也在数十年中翻了一倍,达到两千人!
甚至,他们开始与别的部落举行交易,将货物带到四面八方,许多部落也开始学习他们豢养野兽,游牧文化逐渐传播开来。
可是,似乎黎部落与草原上的野兽有某种亲和力,唯有他们才能如臂指使的控制兽群,别的部落即使学会他们的豢养方式,也很难将游牧文化步入正轨。
他们是唯一受到神之眷顾的草原部落,被其他部落称之为——草原之狼。
方昊见到如此,也知道自己再也不需要为黎部落操心,不出百年,黎部落便能够达到焕部落的程度,甚至犹有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