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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他身边各种各样的女人的示好,他拒绝得都算干脆。外界很多人都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好一个片叶不沾身啊,从前怎样怎样,还真不能代表现在怎样怎样。
记得我们刚结婚的时候,一起制订了共同生活的「权利法案」,密密麻麻打印了不少份。最后没人遵守。记得其中有一条是,大概通俗地讲就是如果其中一方喜欢上别人,需要提前告知另一方,然后共同决策。
这十几张纸现在不知道被落在哪儿了,我想到就觉得讽刺。
去年大学同学吃饭的时候,老同学还说羡慕我们,我们疑惑,他回答说没想到我们这么多年,一点没堕落到他们俗人的世界里,一直是上学时候那个精彩纷呈的相处状态。真可笑,当时聚会我们还是刚吵了架去的,旁人又能懂什么。
出轨,是人性的一种可能,这件事随情况不同,不能和人格和人品直接画上等号,所以我还不认为我当初选择的人是个人格上有污点的人,这点我还是可以理智看待的。理智上我可以理解他找别人,毕竟我从来也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女人。
一夫一妻制度也不过是一种制度,有了人类以来人性这东西就一成不变,变的只是制度而已。我们只不过是用人类社会的规范来约束人性,让一夫一妻制度运行下去。被出轨要不要生气,当然要,违反规则好不好,当然不好。但是能不能接受呢?没办法你必须接受,这就是真实人生。
我们走到这一步,不可能是单方面哪个人的问题,所谓感情的事情,置身事外看总是容易,更何况我们是掺杂不清的十几年。
爱不爱,我是不知道的,说出口的东西也未必是真的,不少人觉得学法律的人冷酷无情,其实我们不管学什么恐怕都是一样的结局。
可笑的是,我从得知那两句消息以来,一直自诩理智,拎得清不纠结,却在这场婚姻即将濒临死亡的时候,深夜失眠,在脑子控制不住地回想过往种种,这也许就是回光返照吧。从大学初识到确定关系,从留学到结婚,从十年婚姻直到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