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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墨收拾好后再去衣帽间的大镜子前看看,别说还有了自已在现代的五分样子,在灵泉水改造下,皮肤发质都产生了极大的变化,皮肤白皙细嫩,头发墨黑顺滑,连干了多年粗活的双手,也变得十指纤纤,柔若无骨。原主和自已样貌极为相似,剩下五分不像的,是原主太瘦了,皮包骨头的瘦,根根肋骨都清晰可见,太吓人了。
奇怪的是原主身上的肌肤也不像手脸那么黑,翻着记忆回想,是苏母在原主小时侯,经常给脸上手上涂一种药膏,说是小清墨长疹子专门去寻的药。那会林清墨还很小,林父苏母颜值都高,小清墨打小就漂亮,谁见了都夸。林父去世后,张朝国带着张红军张红梅搬来,张朝国第一次见着小清墨,也不由夸说:“好漂亮的丫头,长大了都得把夏荷比下去。”苏夏荷当时就拉下脸说:“漂亮有什么用,一点也不听话,都被她爸惯坏了,还是红军红梅懂事可爱。”后来去疹子的药膏搽了有几个月,小清墨就成个黑丫头,再加上穿的都是苏母或者张红梅不要的补丁衣服,人也唯唯诺诺的,在家属院学校里都是最自卑的存在。本是白天鹅,硬生生的变成了丑小鸭。
林清墨读取着记忆,无语一哼,那擦疹子的药膏绝对有问题。这是什么妈,跟自已女儿有仇吗。因着灵泉水对L质的改造,现在林清墨的身L不论是L力,还是智力,都到了这具身L所能具备的最佳状态。林清墨两天没吃一点东西,赶紧回到餐厅里,吃了一份清淡养胃的海鲜粥,因为仓库保鲜,海鲜粥还热腾腾的,一边喝粥一边觉得自已现在病痛全消,L内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就出去跑个五公里十公里都不在话下。
吃饱喝足,去健身房试了试,林清墨在现代时力气不算大。原主常年干活,虽然人瘦可力气还行,平时去买米买粮,扛个三四十斤没有问题。现在喝过灵泉的自已,轻轻松松的拿起一百斤的哑铃。林清墨又加重量试了试,两三百斤以下的轻松拿捏,两三百斤以上的就还是有些吃力了,看来自已是大力,还算不上怪力,好吧,就这瘦L格子,有这个力气该知足了。从小学过防身术,拳击,跆拳道,以前算是花拳绣腿,但是配上现在的力气,随便撂倒两三个人没有问题。林清墨展颜一笑,对现在的境况有些跃跃欲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