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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她的字帖练,时间长了,写出来的字,有些笔画处理方式,与她接近。
所以,看到信的第一眼,她便确定了,这信是乐瑶写的,是乐瑶给她的。
……
朝歌,见信如晤,多日不见,你可有念我?
若有,还请你日后将我放在心底,哪怕是天人之隔,我仍会感知到你的思念,那样,我会好生欢喜。
朝歌,我知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然离开了这人世,请不要为我难过,更不要悲伤,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要用我的生命,去唤醒所有,只是,我感觉,应该是徒劳的。
没关系,于所有,我尽力了。
朝歌,此生得你一至交,我无憾矣,至今我还记得,当日姨婆离开时,所说的那番话,只是可惜,我不能与你们一起从青丝到华发。
曾经,你说过,成长是痛苦的代价,当时我不能体会,今日,我才体会到那种痛苦,如果有可能,我想将时间定格在你我初见的那一年。
你是国公府走失在外刚刚回来的二小姐,而我,还是那个无忧无虑被父母保护极好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