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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一会儿,死侍和在场的人都混熟了。死侍愤愤不平:我到这儿其实是为了一件事一一有一个混蛋枪毙我后跑路了,你们知道那蠢猪在哪里吗?″
  闹话有点不信:你被枪毙了?那为什么你还在这儿?″死侍鼓掌:不错的问题,闹剧,你忘了?我有不死之身。对了?你不是应该在《蜘蛛侠与死侍》的那个漫画吗?″
  闹剧不屑:《蜘蛛侠与死侍》漫画又不是只有一册,让玲珑蜘蛛去搞吧,毕竟她一直喜欢叫他们爹地。而且你可能不知道玲珑蜘蛛有六只手,还有好几双眼睛。″
  死侍不服气:我当然知道,只是后面的剧情要去买该死的实体书了,我才没看到。闹剧阴阳怪气:那可真令人惋惜。″死侍摸了摸闹剧的头:小矮子,你在狗叫什么?闹剧刚想反驳。
  富兰克林镇场子:都别吵了。我知道那人在哪儿。″死侍如愿得到了那人的坐标。
  死侍:今天艾尔.西蒙斯竟然没有登场,估计要等后续剧情里,我去枪杀那混蛋之后才出场。诶?我这算不算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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