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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夏洛凭借着贝爷教授的野外求生知识,乱打乱撞发现了一具尸体。根据那具尸体身上得到的少量物资和日记本,终于仗着自己的金手指冲破重重险阻,找到了一个小镇。
人在他乡初是来乍到。夏洛面临的是人生地不熟和吃不上饭的危机。幸好金手指自带了专业八级的异界通用语,否则还要加上一条语言不通。
转眼3个月过去,夏洛为了生存是手段百出、全力以赴,一天天的奔波劳碌。甚至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涌起想家的惆怅。只不过很快就会疲惫的睡去。
人是一种非常坚韧的动物,三个月的磨练让夏洛飞快的适应着这个世界。靠山吃山,他的经济来源就是这广袤的松林。
“快看!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小队绿皮野地精?我们不要出声,从后面悄悄接近它们。这东西去了头和内脏都能吃,蛋白质含量是牛肉的6倍,嘎嘣脆,一股子鸡屎味……”
夏洛一边小声的自言自语,拿贝爷给自己打气;一边小心翼翼的躲在灌木丛中,偷偷的打量着不远处的一队野地精。
这玩意大概有一米出头的样子,有着墨绿色的皮肤,鼻子又大又长,好像脸上长了个绿皮茄子。一对非常大的三角形尖耳朵往脑袋两侧延伸,脑壳看上去扁扁的,上边的毛乱糟糟的。
它们身上满是各种污迹,一股子臭味熏得你吃不下去饭。
它们手里的武器十分简陋,大多是木棒上钉着一些不知什么动物的牙齿和骨头;更别提护甲了,一身破布或干硬的皮子,勉强能披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