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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祝诚背着剑,拿着灯踏上了旅途,他不知道蜀山在哪儿,所以他就认准了西边。
他不仅对数字敏感,方向感也很好,即便绕路了也能正确找到正西方,要知道他可不懂得看参照物。
“咕咕咕……”祝诚肚子叫了起来,说起来也真是奇怪,祝诚三天没有进食,倒也没饿的虚脱。说来也是,虽然是从婴儿时期长起来的,当怎么也是在祝诚原先那具肉身上进行的时间逆转变回婴儿,不说刀枪不入水火不伤,怎么着扛饿也是过人的。
“汩汩汩……”祝诚看到一处小溪边俯身喝了起来,全然不管它干净不干净。
灌了个水保之后,祝诚再次上路,一路上要是遇上什么能吃的就抓起来吃,他也不知道储存也不知道节制,反正就是看到就吃,全给吃完一点不剩。
比方说那五颜六色的蘑菇吧,他就拔起来生吃进去。我们都知道那玩意儿有毒,但是祝诚吃进肚子里却是一点毛病没有,原来他现在这具身体的抗毒性还存在。
一路行来祝诚也路过一些村子,因为瘟疫的蔓延与肆虐,每个村子都很惨,可说十户九死,有那幸运的村子没遭殃也极端排外。
“滚滚滚滚!”有那壮汉守着村口,看到外人就拿棍轰,祝诚也不硬闯只是默默避开,而后继续向西。
离开家不到十天,祝诚那干干净净的新衣裳就已经脏的不像样,头发也是乱糟糟,所幸那根木簪还在,只是斜插在祝诚头发上。
祝诚俨然沦为一名乞丐,只是在这个年头自己都管不饱,哪还有余粮施舍给乞丐,所以祝诚是吃一顿饿三天,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是水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