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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林馥馥倒是想起自己以前参加过表姐的婚礼。
林馥馥的表姐嫁的是一个富二代,婚礼排场十分大。婚礼是在五星级酒店宴会厅举办的,现场被布置成了粉红色花的海洋。粉红色是林馥馥最喜欢的颜色。那是林馥馥印象最深的一次婚礼,也是她迄今为止参加过的最让她震撼的一次婚礼。
当时参加婚礼的时候林馥馥刚刚大学毕业,她没有谈过恋爱,也觉得男婚女嫁这件事离自己很遥远。但是当司仪在台上宣布新郎和新娘将要携手走过一生的时候,林馥馥哭了。
携手走一生,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啊。林馥馥那时候心里其实也没有想过会和谁携手走过一生,只是想着,未来那个人啊,你一定要早点出现。
不想,这个人早在她十三岁的秋天就出现了。
两人走到了一条田野小道。
这里还有一大片田地。烽市大多是种水稻的,春秋两季。秋天的水稻收割了之后有些田地便没有再种任何东西,可林馥馥记得的是,曾经这一片田地上中了一大片的向日葵。那时候,她每次路过这篇向日葵海洋,心情就会变得十分美好。
想到这个,林馥馥抬着头对莫炀说:“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向日葵吗?”
莫炀笑:“因为向日葵是我啊。”
“原来你知道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