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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梁国户籍、赋役制度,十六岁及十七岁为半丁,承担半赋役,十八岁以上为全丁,承担全赋役。
规定是规定,实际操作起来并不是这样。
未成年的李笠,因为兄长服吏役时病故,所以即便他连半丁都不是,也得出来干活,把自家欠下的役期服完。
把兄长欠的吏役服完,他就有十六岁,届时还得作为李家的半丁,把新一轮的吏役也服完。
过一段时间,继续服役,如果还是没钱免役,那就周而复始,到死为止。
这样的人生,根本就看不到希望。
李笠当然不打算认命,琢磨着要改变人生,花了三天时间,才大概琢磨出自己所处时代的“时间”和“地点”。
自己所在的鄱阳郡,位于彭蠡湖东南方向,隶属江州。
朝廷国号是“梁”,年号大同,国都是建康。
梁国北边是‘北虏’,国号“魏”,这个魏国已经内讧,东、西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