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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我怎么说呢?”
“不吵不吵,沁沁姐,狗哥,我们吃肉。”
阿猫打圆场,轻轻拉了阿鼠衣角一下,阿鼠没明白,阿猫只好自己夹了肉给沁沁和阿狗,又打开了杨梅汁。阿鼠早就听惯了阿狗奚落自己,只是每次沁沁都会帮他回过去。也许以这样的方法让沁沁注意自己,是唯一的方法。
他们四个中,阿狗是头儿,阿猫、阿虫都心甘情愿地听他的话。
他带着大家在上海各个小胡同里抢富太太贵小姐的包,偷人家店铺里的东西,只有这样,才能让这四张嘴有饭糊上。
他们都是孤儿,没知识、没本事、没人脉,小的时候任人欺负,无力还击,慢慢长大了,也学会欺负人了,更在不知不觉中练就了一副生存的歪能耐。
在上海这个流氓大世界里,无所谓正义道德,谁强谁说了算,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像他们这样身世凄苦、就要被饿死冻死的孩子呢?
阿鼠原本不叫阿鼠,他有名有姓,叫沈志,就像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一样,家里遭难,自己一人流落到上海来的。认识阿狗他们也是偶然。
那时他们同在一家教堂前讨粥,缘分让四人一见如故。阿鼠将自己讨来的粥全部倒在了阿狗碗里,阿狗饿得猪吃食一样吸溜干净,末了才问阿鼠:
“喂,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呐——你有名字没有?”